关于印发《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的通知
武大计研字〔2023〕22号
全院研究生:
《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已经 2023 年12月18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3522集团的新网站
2023年12月22日
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
(2023年12月发布)
为规范3522集团官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工作,了解3522集团官网研究生学习科研进展情况,做好研究生各类成果填报、成果认定和综合评价,制定本细则。
一、 测评时间
每年9月。
二、 测评对象
3522集团的新网站在籍研究生,测评对象范围与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范围一致。
三、 成果界定
(一)成果及获奖界定时间期限为:上一学年度(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二)研究生科研类成果署名应为: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其他均视为无效。
(三)所有科研类成果及获奖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以下之一:
1.3522集团的新网站;
2.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22集团的新网站;
3.3522集团的新网站人工智能研究院,3522集团的新网站;
4.3522集团的新网站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3522集团的新网站。
四、成果类型及填报要求
(一)思想品德类: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院级表彰和表扬,可在填报系统中调用已有表彰记录,如需新增表彰内容需上传表彰文件或证书(填报系统地址及功能说明见当年相关通知,下同)。
(二)科研类:
1.科研论文(见刊或录用),需上传相应PDF版支撑材料:
(1)SCI检索文章需提供doi链接,已正式见刊论文需上传3522集团的新网站图书馆总馆的检索报告原件(含见刊当年的中科院大类分区证明),会议论文需上传录用函或会议日程。
(2)没有检索报告的刊物论文需上传刊物源刊证明,以及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文章的复印件。
(3)仅为已录用的论文需上传录用函。
2.《3522集团的新网站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中的Ⅰ类或Ⅱ类赛事获奖,需上传有获奖名单的获奖证书。
Ⅰ类赛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Ⅱ类赛事: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网络安全创新大赛等。
3.国家发明专利(已授权)、软件著作权,需上传有作者排名的证书。如证书无作者排名,需在学校相关科研机构开具作者排名证明并上传。
(三)校园文化活动类: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院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奖项,需填报获奖内容并上传表彰文件或证书。
(四)社会工作类:担任校、院各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并在岗位上履职尽责,可在填报系统中调用已有任职记录(如需新增院外或校级组织任职,需持相关任职证明找辅导员当面审核通过后该条任职记录方可被调用)。
五、认定办法与计分标准
各班成立成果认定小组,由团支部和班委会成员组成,班长担任组长,督促班级同学进行成果填报,组织班级成果认定小组开展各项成果的认定工作,对本班同学填报的成果进行审核、计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各类成果计分标准如下:
(一)思想品德类成果计分标准详见附件之表A
(二)科研类成果计分标准详见附件之表B1、表B2、表B3、表B4
(三)校园文化活动类成果计分标准详见附件之表C
(四)社会工作类成果计分标准详见附件之表D
(五)学习成绩的计算
学习成绩F5=X/Y(其中X=所修课程成绩乘以相应课程学分的总和,Y=所修课程学分的总和)
课程成绩中,有原始分数的按照原始分数计算,无原始分数的按照A+计95分,A计90分,A-计85分,B+计80分,B计75分。
六、综合测评计算方式
(一)二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综合测评总分F=思想品德类成果计分F1×5%+纳入测评的科研类成果计分F2×60%+学习成绩F5×25%+校园文化活动类成果计分F3×5%+社会工作类成果计分F4×5%
(二)其他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综合测评总分F=思想品德类成果计分F1×5%+纳入测评的科研类成果计分F2×85%+校园文化活动类成果计分F3×5%+社会工作类成果计分F4×5%
七、综合测评结果运用
综合测评结果可使用于奖学金评定、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等评优评先工作。
八、附则
本细则由3522集团的新网站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成果认定计分标准
附件
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成果认定计分标准
表A 思想品德类成果计分标准
成 果 | 分值 | 说 明 |
国家级表彰 | 100 | 1.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按照最高等级计分,不累加。 2.集体表彰按照主要成员与一般成员进行计分,一般成员计分减半。(主要成员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的1/2。) |
省级表彰 | 40 |
校党委、校行政、 研工部、校团委 发文表彰; | 15 |
院级表彰、 校级通报表扬 | 8 |
院级通报表扬 | 3 |
表B1 科研类成果之发表科研论文计分标准
成 果 | 分值 | 说 明 |
Nature、Science期刊论文(含大子刊);A++类论文;A+类最佳论文 | 100 | 1.计算机类所有科研论文分区按中科院大类分区计算,以基础版为准。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3.期刊论文以正式见刊(含在线发表)时间为准,会议论文以开会时间为准。 4.A++,A+,A三类论文以成果填报认定时学院最新确定的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为准。 |
ESI计算机学科的热点或高被引论文;A+类论文;A类最佳论文 | 80 |
ESI计算机学科的SCI一区期刊论文;A类论文 | 60 |
ESI计算机学科的SCI二区期刊论文;B类期刊论文;B类会议论文 | 30 |
ESI计算机学科的SCI三区期刊论文;C类期刊论文;C类会议论文;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A类)》论文 | 10 |
ESI计算机学科的SCI四区期刊论文 | 5 |
其他EI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3 |
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 2 |
表B2 科研类成果之学科竞赛获奖计分标准
成 果 | 分值 | 说 明 |
Ⅰ类赛事 | 国家级第一等级奖项 | 100 | 1.Ⅰ类赛事、Ⅱ类赛事界定以《3522集团的新网站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规定为准; 2.第一等级奖项是指在综合测评学年度内该项赛事产生的最高一级奖项,以此类推。 3.不在列表内的其它学科竞赛获奖概不计分。 |
国家级第二等级奖项 | 60 |
国家级第三等级奖项 | 50 |
省级第一等级奖项及以上 | 40 |
省级第二等级奖项 | 20 |
省级第三等级奖项 | 10 |
省级其他奖项 | 5 |
Ⅱ类赛事 | 国家级第一等级奖项 | 50 |
国家级第二等级奖项 | 30 |
国家级第三等级奖项 | 20 |
国家级其他奖项 | 10 |
表B3 科研类成果之国家发明专利计分标准
成 果 | 分值 |
已转让专利,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 20 |
已授权专利,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 5 |
表B4 科研类成果之软件著作权计分标准
成 果 | 分值 |
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 1 |
表C 校园文化活动类成果计分标准
成 果 | 分值 | 说 明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00 | 1.集体获奖按照主要成员与一般成员进行计分,一般成员计分减半。(主要成员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的1/2。) 2.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按照最高等级计分,不累加。 |
一等奖 | 60 |
二等奖 | 50 |
三等奖 | 40 |
省(部市)级 | 特等奖 | 40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10 |
三等奖 | 8 |
校党委、校行政 (地市)级、 研工部、校团委 | 特等奖 | 8 |
一等奖 | 6 |
二等奖 | 4 |
三等奖 | 2 |
院级 | 特等奖 | 6 |
一等奖 | 4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1 |
表D 社会工作类成果计分标准
成 果 | 分值 | 说 明 |
获得国家级表彰 | 100 | 1.取得本表所列成果的,仅计最高分一次,不累加; 2.担任社会工作但未获表彰的根据《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考核评价结果计分; 3.因解职、辞职、免职使任职时间不足2/3学年的学生干部不予计分,增补、升任的干部按任职时长达到2/3学年的职务计分。 |
获得省级表彰 | 60 |
获得校级表彰 | 40 |
获得院级表彰 | 20 |
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以学校相关部门任职证明为准) | ≤10 |
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 院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研究生党总支委员、 研究生团总支委员、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等) | ≤8 |
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 院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 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 班长、科研实验室学生管理员等 | ≤6 |
院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 党支部其他委员、 团支部其他委员、班委会其他委员等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