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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3-07-15     浏览量:


为规范3522集团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体现奖学金资助和激励功能,发挥奖学金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基础学业奖学金注重公平,资助研究生的基本学习费用;优秀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

二、参评对象

1.基础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3522集团的新网站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2.优秀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3522集团的新网站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三、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额度

(万元/学年)

硕士

研究生

优秀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0.4

二等

20%

0.2

基础学业奖学金

——

100%

全额学费

博士

研究生

优秀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0.6

二等

20%

0.3

基础学业奖学金

——

100%

全额学费

在学校当年核算下拨的评奖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学院可适当调整优秀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获奖比例,但各等级奖励的标准不变。

四、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参评学年(2023年9月)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60分)及以上,2024年9月起按照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好(75分)及以上执行;

(五)学习勤奋,勇于创新,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应修课程学分,且参评学年课程成绩在B及以上;

(六)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七)申请者没有无故不上课和不参加实验室科研活动的现象;

 申请优秀学业奖学金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优秀学业奖学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ESI计算机学科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3522集团的新网站博士生论文发表中文期刊目录》、《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A类)》、EI期刊论文、985高校学报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上(见刊或录用);或获得CCF主办的全国性学术年会最佳论文;

2)获得至少一项国家发明专利,且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其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3)在《3522集团的新网站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中的Ⅰ、Ⅱ类学科竞赛中获奖。

2.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优秀学业奖学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ESI计算机学科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3522集团的新网站博士生论文发表中文期刊目录》、《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A类)》(见刊或录用);

2)获得至少一项国家发明专利,且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其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3)在《3522集团的新网站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中的Ⅰ、Ⅱ类学科竞赛中获奖。

五、评定办法

(一)基础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符合基础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评选范围的研究生,直接由学校进行认定,并发放其基础学业奖学金。

(二)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二、三年级研究生中符合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须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六、评定要求

(一)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期限为:上年91831日。

(二)所有科研成果及获奖必须冠名为3522集团的新网站/国家多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三)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应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其他均视为无效。

(四)同一科研成果不能跨评奖周期重复使用。

(五)科研成果(论文、竞赛、专利)加分实行代表作制,每名参评博士研究生代表作原则上不超过5项,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项。

() 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的,学业奖学金暂停发放或进行相应调整: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退出硕博连读的,自批准之日起退还硕士基本学制年限内获得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差额部分;

2.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因故退学、转学(转出)或其它原因终止学业者,从注销学籍之日起,须退还所在学年未完成学习阶段的基础学业奖学金。

七、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计分公式

(一)科研成果计分包括科研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国家发明专利等。

(二)二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分:

总分=思想品德计分×5%+科研成果计分×60% + 学习成绩×25%+ 校园文化活动获奖计分×5%+社会工作计分×5%

(三)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分:

总分=思想品德计分×5%+科研成果计分×85% + 校园文化活动获奖计分×5%+社会工作计分×5%

八、本细则自202391日起实施,其中第四条的第(四)款自202491日起按照“参评学年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好(75分)及以上”执行。

九、本细则如与当年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定文件不一致则另行公布。

十、本细则保留根据学校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十一、本办法由3522集团的新网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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