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2集团的新网站(中国)有限公司-搜狗百科

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3-07-15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根据《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3522集团官网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3522集团的新网站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审定名额分配方案;领导、统筹、协调、监督奖学金评审工作;裁决研究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和问题。

第四条 学院在计算机科学系、软件工程系、人工智能系分别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由系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研究生按照导师所属系别参与各系初评。各系评审小组根据实施细则择优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候选人名单,各系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分配名额的两倍。

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下达学院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方案将指标分配到各系。具体名额分配以学院各系研究生规模、当年申报情况、上一年度评审执行情况、以及评审周期内研究生学术成果为基本参照条件,并对参加学术科技创新系列活动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符合《3522集团的新网站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规定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质量较高的基层单位、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予以适当的倾斜。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参评学年(2023年9月)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达到70分及以上,2024年9月起按照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等级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执行,新生需通过入学政审;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需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应修课程学分,且参评学年的课程成绩在B及以上)

其中,研究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原则上应至少具备以下所列的学术或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1.公开发表一篇CCF会议论文或 SCIEI期刊论文;

2.获批一项已授权发明专利或一项实用新型专利;

3.参加学科竞赛获得一项国家级二等或省级一等及以上奖励。(竞赛项目见《3522集团的新网站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中所列赛事)

4.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荣誉称号。

第八条 研究生在读期间,国家奖学金可以多次申请并获得,已获得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第九条 在同一学年度,符合评奖条件的研究生有资格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荣誉、奖金可以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各类专项奖学金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重复获奖。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荣誉和奖金可以兼得。

第十条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十二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3522集团的新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及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原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委员会将材料分发至各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各系评定小组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灵活组织答辩评审或材料评审,对每位申请者进行投票或评分,并进行排序,在名额内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十三条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系推荐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和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参加答辩,由评审答辩专家对每位答辩者进行排序,在名额内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报送推荐名单。

第十四条 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研究并作出答复。

第六章 测评指标

第十五条 参评人提供的科研或获奖成果应符合评审细则的要求,且只能提供个人的最优成果(获奖)1-2项参评。

第十六条 学术期刊级别以学校、院系有关规定为准。同一文章被不同级别刊物收录或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计算,不得累加。其中,被 SCIEI索引的文章,须参评者本人提供由我校图书馆开具的有具体检索时间的论文检索报告和中科院大类分区报告。

第十七条 各项评审指标的测评,均应由参评人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其中,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省厅(市)级奖项,应出具盖有相应级别单位印章的证明或证书。

第十八条 奖学金评审的各项支撑材料的有效时间跨度为上年9 1日至本年8 31日。所有参评材料应为研究生在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或科研成果,以论文正式见刊或证书的时间为依据。

第十九条 研究生科研成果、论文应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3522集团的新网站/国家多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其它均视为无效。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2391日起实施,其中第四章第七条的第(四)款自202491日起按照“参评学年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好(75分)及以上”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如与当年学校国奖评定文件不一致则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保留根据学校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3522集团的新网站

                                              2023715